学校全称:合肥职业技术学院
办学层次:高职(专科)
办学类型:公办普通高等职业学校
办学地址:合肥市新站区关井路与烈山路交汇处(合肥汇心湖校区)
合肥市巢湖市姥山南路(巢湖鼓山校区)
一、录取规则及要求:
1.按照教育部要求,实行“学校负责、考试院监督”的录取体制,坚持公平、公正、公开的原则。
2.除助产专业只招女生外,其余专业不限制男女录取比例。
3.体检要求:依照教育部、卫生部、中国残疾人联合会颁布的《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》及有关补充规定执行。新生入学三个月内进行身体健康复查,对不符合标准的,按相关规定处理。
4.外语语种不限,新生入学后,学校开设英语课及日语、韩语等选修课。
5.投档成绩相同时:
(1)先录取学业水平测试、综合素质评价等级高的考生。
(2)优先录取文体有特长的考生。
6.所有专业无分数级差,也无相关科目成绩或加试要求。
7.按“专业清”的办法进行录取。对各轮进档考生,根据考生专业顺序和招生计划数,从高分到低分录取。若不能满足专业志愿,对服从调剂的考生,则录取到未满计划的专业;对不服从调剂的考生,则予以退档。
8.旅游管理专业要求考生体貌端正、口齿清晰、听辨灵敏。
9.轨道交通类专业要求考生无色盲、色弱、弱视,其中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管理专业要求男生身高170cm 及以上, 女生身高 160cm 及以上, 身体健康,五官端正。
10.新生报到入学后,学校在三个月内进行入学资格复查。经复查不合格者,学校将视不同情况予以处理,直至取消入学资格。凡发现弄虚作假者,即取消其入学资格,并报生源所在省(自治区、直辖市)招生办公室。
二、其他:
⒈ 奖助措施:设立国家奖学金、国家励志奖学金、国家助学金、生源地助学贷款(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,安徽省农信社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),并设立校内奖学金、特困学生补助、勤工助学等。
⒉ 推荐就业。坚持实行学校推荐、双向选择、自主择业的就业原则,优先推荐合肥地区就业。目前我校已与省内外多家用人单位建立长期的合作关系,为毕业生实习和就业提供优质服务。
3.颁发证书:
颁发证书学校名称:合肥职业技术学院
颁发学历证书种类:普通高等学校学历证书
4学费标准:文科专业3500元/生学年;理科专业3900元/生学年。按照安徽省价格主管部门、安徽省财政厅、安徽省教育厅核准的相关标准执行。收费标准如有变更,以安徽省物价部门核准的最新收费标准执行。
5.联系方式:
邮编:238000
安徽提前批次
安徽普通批次
省外计划
|